你的位置: 首页 > 旱稻网 > 都市小说 > 穿越大明让大明屹立山巅

穿越大明让大明屹立山巅第344章 外洋之讼

医讼的尘埃尚未落定一阵来自海外的咸风又将南京城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纠纷之中。

这一次争议的焦点越过了帝国的疆界直指新兴的国际贸易秩序与司法管辖权。

这便是“外洋之讼”。

事起于一起看似普通的商业契约纠纷但涉事双方却极不普通。

原告方是来自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范·德伦阁下。

他指控与其合作的大明商人郑海龙(沈万三商会下的重要海商之一)在交付一批运往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的瓷器与丝绸时以次充好且数量严重短缺违背了双方在白纸黑字上签押的契约。

范·德伦要求郑海龙依据契约赔偿巨额损失并威胁要将此事诉诸于……位于巴达维亚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法庭。

“荒谬!天大的荒谬!”郑海龙在商会内气得脸色铁青对着沈万三和一众同仁挥舞着那份用荷兰文与汉文双语写就的契约“这红毛鬼欺人太甚!海上风浪颠簸瓷器的些微破损在所难免!丝绸受潮色泽略暗也是常事!他竟要按完好无损的价格索赔?还要去他那蛮夷之地的什么公司法庭理论?这是我大明的子民在大明的土地上做的买卖凭什么要听他那海外蛮法的裁决?!” 郑海龙的态度代表了此时绝大多数大明商贾乃至官员的普遍认知:天朝上国律法自成体系岂容外夷置喙?更何况是在大明的领土之上。

然而范·德伦及其背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却代表着一种新兴的、基于契约和强势武力的国际贸易规则。

他们拥有着此时世界上堪称精密和强势的商业法律体系以及遍布全球的商站和舰队作为后盾。

范·德伦态度强硬不仅向南京官府提起了诉讼还通过公司渠道向大明朝廷递交了措辞严厉的照会要求“公正处理”并暗示若处理不当将影响乃至中断与大明未来的贸易。

此事瞬间在南京掀起了轩然大波。

都察院右都御史李守俊等人对此事的反应复杂而微妙。

一方面他们骨子里鄙夷“红毛夷人”对其试图将夷法凌驾于大明律之上感到愤怒;另一方面他们又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个攻击议会和格物院所倡导的“新法”以及海外通商政策的绝佳机会。

“陛下!此乃夷狄窥伺中华之渐也!”李守俊在朝会上痛心疾首“彼等夷商不仅挟奇技淫巧而来今更欲以其蛮夷之法乱我华夏司法!若此例一开则将来我大明商民与夷人纠纷莫非皆要依从那海外荒诞之律条?我天朝体统威严何在?!此皆近年来一味鼓吹海贸、妄改祖制所招致之恶果!” 他们将此事与开海禁、设海关、立《商律》等新政紧密联系起来斥责议会“引狼入室”将外部纠纷归咎于内部变革。

议会内部支持海外贸易和法治建设的议员们也感到了棘手。

他们意识到这已不是简单的商业纠纷而是两种法律体系、两种世界秩序的碰撞。

若简单依据《大明商律》和“属地管辖”原则强行判决恐引发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激烈反应影响巨大的海外利益;若对夷人的要求有所让步则又恐损害国家司法主权引发国内民意的强烈反弹。

压力集中到了受理此案的南京刑部和议会司法委员会身上。

荷兰东印度公司聘请了精通汉话、甚至略通大明律的传教士作为讼师在堂上引经据典(指其公司律法)强调契约的神圣性。

而郑海龙则坚持“天朝律法至上”认为海上风险乃“天意”不应由货主承担全部责任。

庭审僵持不下。

范·德伦甚至私下放出风声称若大明官府不能“公正”裁决东印度公司的舰队或许会“拜访”大明的某些海外藩属乃至沿海口岸以“保护”其商业利益。

这是赤裸裸的武力威胁。

消息传开南京城内群情激愤。

士子们撰文疾呼“夷狄畏威而不怀德”要求朝廷展示强硬姿态。

商人们则分化成两派一派如郑海龙般主张强硬另一派则担心贸易中断损失惨重希望朝廷能稳妥处理。

面对如此复杂的内外压力林川深知此事关乎国格、商利与未来的海洋战略。

他召集了徐承烈、沈万三、顾炎成、王贞仪及议会核心成员进行密议。

“此事避无可避亦不可意气用事。

”林川沉声道“夷人之强势在于船坚炮利亦在于其商法之严密。

我等的应对需刚柔并济既要维护国体司法之独立亦需让夷人知我大明非可欺之辈更需借此完善我自身之不足。

” 他定下了几项策略: 第一由徐承烈暗中调派新式水师战舰在长江口及东南沿海进行“例行巡航演练”向荷兰东印度公司展示大明并非没有海上力量对其武力威胁进行无声而坚定的回应。

第二指示议会司法委员会与刑部依据《大明商律·契约篇》的基本原则并参考古今中外的海事惯例对案件进行独立、公正的审理。

重点在于查明事实:瓷器破损、丝绸受潮的程度是否在合理风险范围内?数量短缺是否确凿?要求双方提供详尽的证据。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本文地址穿越大明让大明屹立山巅第344章 外洋之讼来源 http://www.handaotuozhan.com

编辑推荐

热门小说